时间:2011-09-20 19:42:21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决定》旨在规范、引导借壳公司,对借壳上市确定较高标准,拟借壳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在3年以上。
根据新办法,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期末资产总额比例达到100%以上的,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这一要求已与首次公开发行标准接近。
摘自:中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