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28 17:11:01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律师呼吁成立民间法援机构
5月3日上午,一份长达3000字的《成立民间法律援助机构的倡议书》传到了记者的邮箱,发件人是致公党湖南省委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陈平凡律师。
陈律师这样形容他看完本报报道的感受:“又是2条鲜活的生命!而对于伤者和生者而言,如果真相蒸发、医治延误且权益受侵,他们的人生从此卷入无底漩涡。”
“现在,逝者已矣,生者的生活还要继续,作为湖南省5000余名律师中的一员,我们应该为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义务的法律服务,得到律师的专业指导,他们的索赔、维权和善后之路或许会走得更为顺畅。”陈律师在倡议书中这样写道。
陈律师承诺,他将首先呼吁与他一同就职于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成立一个纯公益的法律援助团体,为面临法律困境的受害者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让因缺乏法律知识的家庭不再茫然无助。
“提前介入能保护受害者权益”
“建立民间法律援助机构,为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受害者提供免费咨询和公益诉讼服务,这是一件大好事。”湖南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周利民说,法律专业人士提前介入,能充分保护受害方的权益。
周主任表示,这类援助在车祸事故中尤为关键。“尤其是肇事方无力支付,而伤者伤势较重的情况下,他们更需要专业的索赔、维权和善后方面的指导。”
■记者 王为薇 实习生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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