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钱,为了避免夫妻共同偿还,立一份协议可以吗?

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老公是做生意的,目前我没有工作,刚生下小宝宝,在家带孩子。对于老公的生意,我从来没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因为前不久,老公的铺面在种种原因之下没有了,老公手头又紧,没有多余的钱给我和孩子,所以我也没有了经济受益权。我和孩子都住在我自己父母的家里。
近几天,老公找到了一个合适的铺面,他对我说:他手头紧,向朋友还是亲戚什么的借了十五万元钱,投入用于租赁铺面。至于有没有写借条,我也没问,他也没说。
现在让我最担心的是,我和老公万一感情不和,走到离婚的地步,并且他借的钱也没还完,是不是我也要承担还钱的义务,是不是要把钱还清了才能离婚?
考虑以后,我想和老公立一份协议,协议内容主要是:钱是由他借的,由他来还清。
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写这份协议,请你们教教我怎么写?具体内容涉及到些什么?协议除了签字和按完手印外,需不需要一式双份,各自拿一份?
即使协议签了,具不具有法律效应?需不需要拿着协议到公证处公证?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想法,不知道对不对合不合理,请你们给我指正,并给我些法律意见和办法吧!万分感谢!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10-16-状态:已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离婚时以个人财产偿还。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实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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