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动离职公司能否不退还押金和扣押工资
临走的时候打过招呼 但没有走公司规定的手续
因为是月中离职 半个月工资和200元押金扣在该公司老板的说法是自动离职不予退还押金以及发放当月工资 并且拿出当时我签过字的“公司规章制度”(上面有这条)
请问 按相关法律 这笔钱我能否拿到 应该通过什么途径
希望能提供相关法律条文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10-21-状态:未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克扣工资和收取押金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