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诋毁

有天晚上,我们村里的一个男的喝醉酒,拉着他老婆一直打到我家,说是我爸和他老婆有问题,结果就和我家闹了大半夜,还拿着长板刀,他把他老婆打得半死不活的就问他老婆有没有这事,他老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就承认了,当时警察都来了。结果现在小区里弄得沸沸扬扬的,后来有人说,是有人告诉那个男的的,我现在就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做
咨询者: 宁夏  [咨询时间:2011-10-22-状态:未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首先要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我咨询陈平凡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常年顾问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平凡律师 > 陈平凡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