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意向金

9月份我和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意向金,已经付了20000元。现在由于我自己的房子卖给了别人现在代款还没有到我账上,我现在没有钱交首付,现在还不知道下家的贷款什么时候可以到我这边。我现在就想先不买房了。请问我的意向金可以要回来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10-25-状态:未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具体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这20000元意向金的性质,是订金还是定金。
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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