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客厅漏水了才发现房顶有裂缝。开发商说不是质量问题。

二楼跑水漏到了我家,才发现客厅天花板有一条一米多长的裂缝,水是通过裂缝漏到我家的。找到开发商,他们说不是质量问题,是温度缝。不给赔偿。要求他们做鉴定。他们说让我家先垫付。如果有质量问题才会连鉴定费一起赔偿。
这样对吗?鉴定费是由我先垫付吗?有没有相关的条文?请告诉我一下好吗?谢谢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1-10-29-状态:未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你好!房屋天花板有裂缝,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当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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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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