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条24小时内没交算旷工?

本人9月16号提出辞职,应当是要做到10月16号的,但在9月底的时候提出请病假,所以10月1号就没去了,病假条当时没交,是在10月底才补交的。但是北京人事部说病假条是要在24小时内补交才算,所以10月1-15号算旷工,并且没有工资,旷工的钱在9月份的工资里扣.
请问她可以这样做吗?合法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11-02-状态:未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你好!要根据劳动合同具体约定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

我咨询陈平凡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常年顾问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平凡律师 > 陈平凡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