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起诉他什么罪名?我能否得到赔偿?
我青岛人,09年他瞒着我离过婚且有一儿一女的事实与我交往谈对象,至第二年从别人那我听说真相。但后一直与他交往,到11年11月(期间流产2次)因订婚金额谈不拢而至俩人翻脸,但此时我已有3月身孕。男方意思是要么和他结婚,要么自行处理这次流产,他不负一点责任也不出资。
事已至此,我起诉他的胜算有多大?应以什么罪名起诉他?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06-状态:未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们两人的行为已经涉嫌重婚罪,不受法律保护。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