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还贷的问题

结婚后还贷款,是不是我一定要出具银行的凭据才能证明我我还了贷款呢?如果他得钱转账给银行还贷,而我的用作生活费,就不算我还贷了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07-状态:已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无论以谁的名义还贷,都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都属于夫妻共同还贷。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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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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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常年顾问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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