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房产
我妹:结婚半年因多方面原因和工作压力患精神分裂症。经女方父母拿钱仅1年多的治疗已痊愈.。3个月后两口吵架加上工作压力,我妹病又复发男方提出离婚。房子是领结婚证后男方家里以我妹和他对象俩人的名字,买的单位二手房价格:30余万、已过户因是单位房没有房产证。现已升值为60余万。在装修时女方作为陪嫁给了20多万。请问女方是否和男方共同有房屋产权。现男方提出离婚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男方要起诉。请问女方可以要房子吗?能得到更多得赔赏吗?请回答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09-状态:未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你好!房子是你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女方家在装修时给了20多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和男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房子的归属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及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一方取得房子产权的,应当给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