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又回我家
去年8月协议离婚后,以陪护小孩为由,前妻又回我家(单位房)居住。此间是同居,发生过性关系。现因小事不合她心愿,她发现有其他女性追求我,就大肆撒泼,以命相搏,要我让出抚养权,并且要求提供小孩的抚养费。争执过程中还撕破了我的脸,我现在是有家不能回。我该怎么办呢?请指点,谢谢!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11-11-状态:已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你好!离婚后没有办理复婚登记共同生活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对于小孩的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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