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伤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你好,我在电梯口被邻居跑出来的狗咬伤了脚,当时我马上报警,

警察上门了解情况后开了受理回执给我;现在邻居狗主只帮我垫付了去

医院打狂犬疫苗的费用,狗主说没有办理狗牌,只帮狗打过疫苗,

请问:
1、狗主理应赔偿我营养费和精神伤害费吗?理应补偿多少元?
2、伤人狗只如何处理?应由哪个部门执行?
3、如果要起诉狗主追讨3000元,我应该从哪里准备哪些资料给法院?

起诉费要多少?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11-状态:已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你好!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赔偿。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推荐

我咨询陈平凡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常年顾问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平凡律师 > 陈平凡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