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

我姨父在一国营煤矿上班,是掘进组,在井下天平岩塌方死亡。
家有65岁左右父母,40岁妻子,一个在读大学的儿子19岁。
请问律师能够有多少赔偿?标准是什么?急!!!!!!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11-12-状态:未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你好!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事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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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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