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未过户,一方要中止协议有何办法?

我一年前购买了一个小公寓的毛坯,因为房产证未下发,故未办过户,当时协议房价17万,我付给对方12万,余款5万,其中2万为定金,我入住后,自己装修并购买家电一起约4万块钱,现在房价上涨,值23万左右,原房主想中止合约,协议上注明了任何一方毁约,要赔付等同于定金的金额给对方,但没有注明房价上涨的利益归属,请问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我现在不想中止合约,有什么办法?
补充提问:
现在对方愿意按照协议条款给我补偿。我想知道他赔付给我有些什么项目?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11-17-状态:未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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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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