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

我和我爱人结婚已经快两年了,一年前我们感情就不和,现在我基本上是搬出来住了,我几次和他提出离婚,可是他坚决不同意,还说要我答应他两个条件之一才答应,
一:给他生个孩子:
二:赔偿他十万作为精神损失费,
我是不会答应他的条件的,我们结婚,我父母亲人都不不知道,他也没有给我任何彩礼,唯一的就是当初上学时候他给过我生活费用,给我买过衣服,我也挺感激他的,但是我知道这也没有10万啊。如果他一直不答应,我想我只有起诉离婚了,如果我起诉,我需要支付他什么赔偿吗?

补充提问:
还有要是起诉,法院会判决离婚吗?这需要多长时间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11-17-状态:未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你好!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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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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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常年顾问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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