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财产
律师您好!
打扰到您的工作请见谅!下面我把我的情况说下,麻烦律师作下回复,在此感谢了 本人已婚快四年了,有一女,有房子和车子,房子是按揭的,房子是我们没结婚前就买的但是用的老公的名字购买的,没结婚前我们住一起有六年了,经济都 没有分开过,就是谁有就用谁的,买房子的首付款是老公付的,但是他做生意有时我也帮他打理,照看,07年房子还在装修我就没上班了,回家帮他打理生意,,他做的是网络电子商务 的,从有了房子和车以后天天在外面吃喝玩乐,我怀孕大肚子时也要天天坐电脑 边给你守着生意,他就在外吃喝玩乐,小孩出生后他从不管不带,家务不做,生意上的业务有1/3是我帮他在打理,一直到现在小孩快三岁了,整天像个孩子样的只记得到外面玩,整天家都 不回,他的环毛病太多了,我忍受不了,有一次零晨四点多喝酒回来后我说了几句,还拿 刀杀我,把我打得全身是伤,我还拍了照片,去年还想搞婚外情被我即时发现制止了,只要一吵架他就说什么都是他的,是他出钱买的,根本 没把我当妻子看待,我受不了这样的生活,我现在想提出和他离婚,,请问所有财产中我能分到一部分吗?期待好心律师的答复》感谢了!!
补充提问:
很感谢李律师的急时详细的回复,,呵呵再补充个问题,就是我们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我没用户口本去办,是用的身份证,而且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身份证现在已经注销了,那是我上学时学校给办的,到今天 1月份去学校签户口拿 回当地派出所上户口上不了了,已经有重号了,所以现在变更了我的身份证号码,名字是相同 的,,这样办理的结婚证是否有效呢请问,如果上了法庭能有效吗?再次感谢了李律师!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11-23-状态:已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5、身份证号码变更不影响结婚证效力。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感谢吴律师的回复,如有需要会联系您的再次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