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液晶电视“坑爹”啊!能再损点么?!维权路好难!(附图)


各位网友们好,我前段时间从淘宝商城买了一个长虹47寸的液晶电视,当时收货时外包装是好的,但是前天叫厂家来安装的时候,才发现电视屏幕是坏的.现在厂家,卖家,淘宝都不帮我换机,他们三个天天就是扯皮,打太极, 我现在想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这样的情况,我还有机会换机吗?


下面是详细说明: 7月29日,我在淘宝商城的新七天官方旗舰店,也就是北京迪信鑫天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款长虹的平板电视,型号——LT47710FHD。因为当时是什么电器嘉年华,打的9折后价格一共是3699元,当时虽然家里还没装修好,但我认为蛮优惠的就买了一台.
8月5日左右,货送到,是中铁物流的,因为之前在论坛上有看过,买家电之类的产品一定要厂方的或是厂方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拆箱的,不然坏有坏点或者其它问题厂家不承认的。所以当时我仔仔细细地观察外包装是否有破损的情况,一看外包装非常扎实就直接签收下来了。 签收下来的电视,我纹丝不动地放在了自己的卧室里,当时并没有安装(注:家里客厅当时还在装修,电视暂时还安装不了)。 11月10日9:00,我打电话给长虹的400电话,要求安装电视,因为客厅都已经装修好了. 当日9:30,当地的长虹办事处(浙江台州仙居)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我说是13日(周末)安排专业人员过来拆装。 11月12日下午16:35,长虹办事处的2名专业人员就上门了,他们当时也查看了整个外包装,一切完好。然后就拿出工具,开始拆包装了,把整个包装拆开后,他们把整个电视机抬出来放在了较软的毯子上面,整个过程我都在旁边看,由于电视屏幕外面还贴着一层保护膜,所以里面的屏幕是否完好,当时大家都没注意到。就这样,2名专业人员就把电视安装到了墙上,装好之后,其中的一名专业人员说可以机顶盒过来试试,我就照做了。就在这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打开电源,整个屏幕就成了一个花屏,一块一块的。但是,我都看萌了。马上就让他们把电源先关了,他们把外面的保护膜卸下来一看,屏幕有一个破口,裂痕向四周延伸。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也没办法,说要明天过来拍照取证。当时我一直处于郁闷中。。。。。当时长虹的专业安装人员隔着保护膜都看不出来屏是坏的,难道收货时消费者就看的出来屏是破的吗?事后,我找淘宝商家,卖家说签收了就代表没问题,这不是坑爹吗,出了问题你们就光知道逃避,难道就让消费者一个人扛算了吗,我一个打工的,一个月能有几块钱啊,你以为消费者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吗? 11月13日下午16:45,长虹又来了2名专业人员(其中一名是昨天安装的人员)他们拍了面板的型号、序列号,还有前面屏幕的照片和外包装的整个照片(拍了有将近10张)说要发照片到长虹公司让他们鉴定后再答复我。当时专业人员2个人都摸了下电视面板。在私下说好像是内屏破了.但是没有和我说,到现在其实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内屏破了还是外屏破了. 11月14日9:00我打了一个电话给长虹的400,询问了下鉴定的结果。他们说让我耐心等待。这天我倒不急,因为我认为外包装是完好的,而且厂家安装人员一起拆的包,到把电视挂墙上才发现屏是坏的,长虹大品牌,应该会给我换个机吧,现在才明白,真的是很傻很天真啊!!!
11月15日8:30当地长虹办事处给我来了个电话,他说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非自然屏裂。如果更换要收费,然后就挂了。然后,我直接打他们400售后电话,售后的客服,就只有一句话:如果是自然破损,我们包换。如果是人为破损,就要付费。也就是说,这个费用全部由消费者来出。气炸了、、、、、、、、、然后售后就让我找淘宝店主的电话(注:当时这个钱已经自动打款给淘宝卖家了),联系他们。嗯,开始扯皮了、、、、、、、、 11月16日,我又联系了淘宝商城卖家(新七天官方旗舰店),卖家意思就是:你自己啃吧,签收了就代表你收到的东西是好的。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这哥们还挺牛的呃、、、、、、、 然后我找本地售后,本地售后说我不能给你开鉴定单,她说开了鉴定单,也是人为屏裂,淘宝卖家说你就找长虹400,多打几次他们会处理的.现在我想告诉这位帮我出个这么好主意的卖家,我一天打长虹20个电话,他们也不帮我处理啊.大姐我还要打吗?你能不能再告诉我一下.
11月17日,我还是继续联系长虹售后,但是他们就是一句话,人为破损,要付费。要不就自己找淘宝卖家协商,而且态度极其差。火大。。。。。然后我就跟他说要给我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的外包装是完好的,然后拆的时候是工作人员一起拆封的。这个就是事实,他们也承认的,但是,很遗憾,他们都不出具。唉,,对他们长虹的售后实在是深恶痛绝。 11月18日8:30,再次电话联系他们的客服,他们不是说按照鉴定结果来由消费者自己掏钱处理,就是把事情转给我们当地的办事处处理。但是当地的消费者每次来电话,就只说一句话“这是总部的鉴定结果,我们没办法”一点实质性解决的方案都没有,事情就一直这样拖着不给解决。 11月18日10:00,多次联系他们客服无果,索性打了他们四川总部的固定电话08162266666,这次搞笑了,在沟通中,他们的工作人员居然改口了,说外包装不是好的。真的不曾想到他们的工作人员为了推卸责任,居然前言不搭后语、、、、、好坑爹啊,我们作为消费者伤不起,真的伤不起。

长虹400还说了如果消费者不服的话,就找第三方机构鉴定,我说这是哪里啊,哪个部门啊,他们说就是第三方机构鉴定,这不是明摆着坑爹吗,这不就是赤裸裸的想让消费者知难而退嘛…..我想我是不会就这样屈服的,而且我还想告诉长虹:你们不要一听电视有问题,就光想着鉴定成是人为损坏,你们也应该想想自己的质量是不是真的应该提高一下,也应该想想这些支持国货,支持长虹的消费者的感受.不是一句人为损坏,就什么都不用管了.别人我不知道,但是我买这台电视是花了两个月工资的.难道长虹就忍心看我刚买的还没安到墙上的电视,就已经是尸体一堆,不闻不问了.
我很郁闷,也很无奈,我想这台新电视(可能叫坏电视更合适)真要我自己啃了。作为消费者,我是在充分信任长虹这块牌子的前提下,才购买长虹产品的,而且,整个接收过程。我觉得没有过失,外包装完好的,也是由于他们的专业技术人员过来开箱的。然后发现问题了,他们就互相推脱责任。 虽然,维权的道路是如此的艰难。但是,我还是会继续坚持下去的。大家能给我建议么,该怎么样才能维权啊,这样的质量,这样的售后,这样互推责任的手段,我们还有必要再买它的产品吗??!!我快要崩溃了 ,真心希望朋友们能支持我一下,我有时也在幻想,是不是我找到了温总理,长虹也解决不了我的问题了,哎,那这电视的问题真的是严重了.
免的朋友们的担心,以后每天我会更新一下进度的.谢谢热心的网友们!
后面我会附上我拍的电视的照片.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11-26-状态:未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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