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审理后不能通过
根据最高院的意见,“民事诉讼,调解优先”的原则,我的诉讼在7月28日,法院受理"诉前调解"。8月18日诉前调解,被告没有到庭,《诉前调解告知书》上说:诉前调解不成,正式进入立案审理程序,三个月后,说:庭长审理没有通过。
问:这种情形是否已经进入立案程序?立案庭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直接退回给原告,是否合法?如何处理?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11-30-状态:已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已经进入立案审查程序,按法律规定,应自诉前调解告知书发出后7日内审查完毕。
无论审查结果是什么,你都有权要求法院提供书面材料,如不予受理的,你可以提起上诉。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