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利问题

我对象的爷爷的房子,早年买产权的时候是我对象的父亲花的钱,口头协议房子以后归我对象的父亲,家人无异议.在没办理更名的情况下我对象我爷爷以及父亲相继去世.我对象的两个姑姑也去世(其中一个先于她爷爷去世).现在只有我对象的一个姑在世(去世的两个姑有孩子还健在).手头无任何证据证明当年房钱是由我对象的父亲花的,也无遗嘱证明房子的单一继承权利是我对象.请问我们有什么办法合理继承该处房产吗?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11-30-状态:已解决]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如果没有遗嘱,也没有其他有效证据证实出资情况的,该遗产房屋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你对象的姑姑、去世的姑姑的孩子、你对象都有权继承。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非常感谢陈律师的细心回答。

我咨询陈平凡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常年顾问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平凡律师 > 陈平凡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