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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纠纷
老人在别的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生前把自己的财产公证给其中的一个子女,别的子女有权不给他签字过户吗,得到财产的人把别的子女起诉到法院要求别的子女给签字,如果被告不到庭还交诉讼费吗
咨询者:
fa301775
江苏
[
咨询时间:2011-11-30
-
状态:已解决
]
陈平凡律师的解答:
只要持公证遗嘱到房屋管理部门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必其他子女签字。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专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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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凡律师
执业机构: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常年顾问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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