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平方总价是否包含地下室价格
我于2007年初购买了一个门面,当时开发商口头约定价格是一楼为每平方7000元,地下室为每平方1100元,由于是期房,当时开发商以全部交清购房款才能签订合同为由,拒绝与我签订正式合同,只同意提供付款收据(并且收据上不愿意写明每平方价格和门面总价格,等于是纯收据),第二次付款时,由于他急等钱用,我就要求他降价,他同意按地面每平方7000元,地下室免费送,我提出要写明价格,他就在收据上写了“每平方总价7000元”,但没有写地下室免费送的问题,当然也没有任何地方写了地下室要1100元。现在开发商提出收据上的总价7000元是不包括地下室的价格,地下室价格除外,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
开发商提出要打官司,急盼您的答复,谢谢您!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3-22-状态:未解决]
李先奇律师的解答:
网友你好:
如果您提供的情况,能够证明双方曾经有过口头约定,则按照约定履行。
如果以上口头约定没有证据支持,并且开发商予以否认,那收据上写的“每平方总价7000元”,您将很难达到免费得到地下室的目的。
祝您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