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可否不随父母姓?

时间:2011-12-02 17:15:41    文章分类:咨询解答

孩子可否不随父母姓?

 

【问】陈律师您好:我姓张,我妻子姓刘,我父亲姓朱,我孩子刚出生,想让孩子姓朱,可到派出所申报户口时,派出所却不同意,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应当随父或母姓,请问孩子可以不随父母姓吗?

 

南宁张先生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答】南宁张先生:孩子可不随父母姓,派出所的做法是没有依据的。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确实规定孩子可以随父亲姓,也可随母亲姓,但并没有禁止跟第三人姓,同时,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此,父母完全有权决定孩子的姓和名,如果派出所要求孩子必须跟父母姓,你可要求派出所出具孩子“不能随第三人姓,只能随父母姓”的规定,并可以派出所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当然,针对派出所的做法,你还可以给你自己到派出所增加一个“朱”姓的曾用名,这样派出所就更没有理由拒绝你了。

 

执业机构:广西伟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西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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