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

我朋友购买了一套住房,06年交房只供了两年多月供,到现在欠银行有4年月供,在房管局查到的信息是银行已起诉了,该房所在楼上业主都过没有办下房产证,开发商也不在了。现在她不想要这个房子了,按当时他购买的房价转让给我,约定前期她付的首付还有两年多的月供由我出,包括后面的月供都由我付。这4年中月供产生的违约金,利息,银行罚金什么,该怎么算,算谁的,还有就是在这期间我们间该怎么来办这个转让合同,该注意什么。,由于房子已经在房地局备案了,房产证还不确定什么时间能下来,一定要等房产证下来之后才能改我的名字吗。我们之间签的转让合同有法律效力吗?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吗?
我另外的朋友说,房产证如果下来了,到时候不改你的名字,那你就人财两空。所以请专业人士指导下,我们2个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需要公证吗?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04-09-状态:未解决]
丁光华律师的解答:

没有过户,风险很大,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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