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费补偿
律师 你好:我父母的房子7年前拆迁,安置费补偿如下:
2005.3--2007.9 每平方8元
2007.10--至今 每平方12元 直到现在房子才盖好,但是一直不给补剩余的安置费。请问您我该怎样做才能得到补偿?十分感谢!
补充提问:
按照政府规定:前18个月按8元支付安置费,之后的12个月要按16元支付,再之后的就要按24元/每平支付了,在07年9月期间,开发商以停发安置费相逼签订了“本人自愿从2007.10月1日起安置费按12元支付给被拆迁人”的字样。请问这种情况如通过起诉我们胜算的机率大吗? 盼复!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05-10-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