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7月14号我向工厂组长,和车间主任请假没有说明请假时长,等8月23号让去上班的时候公司说开除了我也不给结算工资,在我请假期间公司无任何形式通知我上班或开除..我们之间无劳动合同,
我向当地劳动局申请调解也失败了,因为公司不承认我请假说我矿工40天,按每天罚我50元,工资还不够扣的..
现在我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却又没有直接的证据,因为我们的工资表都是签完字就被公司收走了..所有可以证明的资料都在公司里.我该怎么办?但是我在那公司上班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如果申请仲裁最终结果会怎样?如果只有人证可以吗?
补充提问:
您所述的证据我也知道,关键没有合同,所有资料都由公司保管该怎么办?,如果委托律师的话我没有直接的证据该怎么做,但是公司绝对不会不承认跟我的劳动关系,因为有协调委员会的人做证,公司是承认我的劳动关系,就是找理由不结算工资而已..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09-04-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