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单位解除合同

我单位是区办厂,2001年因承包厂长挟款外逃,欠银行的钱,将厂拍卖,与我们解除合同,以后我的养老金都是自己交 为什么还有单位交费这一向收费。当时给了我4000多元,2010年我去社保局把我前面欠的交了一万,后有交了17000元,这才有个清单,我看到还有单位,而且单位还划拨我将近10000元。为什么????? 我能我单位这一万划到我自己的帐号上吗???

谢谢 ,请给我答复. 谢谢了,老百姓不容易啊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09-04-状态:已解决]
丁光华律师的解答:

转成个人的就可以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解律师

我咨询丁光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信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濮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私人律师 金融证券 银行保险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丁光华律师 > 丁光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