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单位解除合同
我单位是区办厂,2001年因承包厂长挟款外逃,欠银行的钱,将厂拍卖,与我们解除合同,以后我的养老金都是自己交 为什么还有单位交费这一向收费。当时给了我4000多元,2010年我去社保局把我前面欠的交了一万,后有交了17000元,这才有个清单,我看到还有单位,而且单位还划拨我将近10000元。为什么????? 我能我单位这一万划到我自己的帐号上吗???
谢谢 ,请给我答复. 谢谢了,老百姓不容易啊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09-04-状态:已解决]
丁光华律师的解答:
转成个人的就可以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