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我们是村组代表,2010年我村219省道旁加油站扩建多占我们组非可耕地1亩左右,我们代表要求他们偿还土地,协商1年多未果,我们代表把加油站前面围堵,一边给他留3米左右的路,(围堵时卸的土是在我们组的地)围堵时间有50天左右,其中围堵时是经过当地国土局测量多余部分。其中加油站以前也承认多占土地,围堵时当地政府部门也协调过,未协调成功。在这期间我们其中一个代表和朋友喝酒发生口角,把他那个朋友打个轻伤。当地派出所介入把那个代表拘留。经过协调那个朋友谅解,撤诉。可派出所有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把他拘留。我们几个代表有以妨碍社会经营罪在网上协查,有拘留证。但没有拘留我们。请问律师我们是不是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09-22-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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