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发的刑事案件

12年6月30号下班途中本人骑一辆电动车回家,在路上与另一辆带有一13岁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当时小孩从车上掉落在地腿部受伤,送往医院救治,随后我与家人去医院看望对方受伤孩子,但是没想到在医院被对方孩子父亲叫来的多名男子殴打,后来我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派出所一直未能给出合理解决办法。11月9号我接到法院传票,对方要求我赔偿4万多元经济损失,其中医疗费5仟多元,请问律师我该如何解决此事,谢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11-12-状态:未解决]
丁光华律师的解答: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可以委托律师

我咨询丁光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信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濮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私人律师 金融证券 银行保险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丁光华律师 > 丁光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