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你好:我在2011年1月14日在从广州开车往顺德途中被别人的车追尾发生交通事故,车上有五个人:我俩夫妻-两个小孩-一个朋友.事故中道至我的右股骨脱臼和大腿的软组织损伤;我女儿的左胫骨中段骨折;其他几个皮外伤.直到现在我的腿还未能完全康复;我应该怎样要求对方赔偿?该赔多少?急等着你回复!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5-29-状态:已解决]
闫婷婷律师的解答: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选择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或者事故发生地的法院。 赔偿的数额要考虑责任划分、伤残等级等问题。 没有经过交警部门处理吗?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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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西景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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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医疗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工商查询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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