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我开车在过斑马线时(正常绿灯行驶,无超速),一小学生冲到我车边,我即停车,小学生随后倒地,当时以为是撞到小学生,即将送到医院治疗。经检查小腿骨骨裂,经一个多月治疗,经医院检查无问题出院修养一个月。现已一年多,找对方协商将事故结案处理,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处理,找交警也是让我继续找对方。(医疗费全是我付的,有医院出院结论)现不知向此类事故处理是否有时限?如对方一直不处理如何办?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6-21-状态:未解决]
闫婷婷律师的解答:
在事故发生后,你已经给予其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一年内对方都再没有找你再索赔的话,时效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