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您好。我爸是浙江金华兰溪人。在电厂工作。在4月1号的时候因意外右腿臀部以下大腿以上骨头断裂。该单位未对员工缴纳过任何保险,也未签订过合同。想请问应从些哪方面来维护自己的权意。如果要单位赔偿大概可以赔偿多少金额?
补充提问:
您好,申请工伤认定应该是在住院后一个月内由单位申报。可是当时单位是说私了的,现在我爸出院了又让我们做鉴定。我爸现在恢复的挺好的。可能评不出等级。那么是不是就不能得到赔偿了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7-03-状态:未解决]
闫婷婷律师的解答:

1、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四)患职业病的;
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的父亲符合工伤条件的话,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至于赔偿的金额,与你的实际花费以及鉴定结果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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