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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时效赔偿
我家在外地,2011年8月我父亲被一个无证无牌驾驶摩托车者刮倒,导致脑底出血,一直处于不清醒状态,交警认定责任后对方一直无法支付各种赔偿(家里穷,另有一个比较硬的关系),因此我家一直在积极治疗,12年初我父亲去世,农村就先入土为安了,时隔两年我是否还可以主张我的权利?
咨询者:
fa2147564388
山西
[
咨询时间:2014-10-30
-
状态:未解决
]
闫婷婷律师的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是一年,如果你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这期间你一直在主张权利的话,那么你就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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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婷婷律师
执业机构:
山西景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西 太原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医疗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工商查询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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