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毒品犯罪案凡符合死刑条件者坚决依法核准

时间:2014-08-01 07:44:35    文章分类:刑辩实务

2014-06-26 08:32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死刑条件坚决依法核准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指出,在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中,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整体从严并突出打击重点,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多年来始终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

  2014年1-5月,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180件,同比增长30.19%;审结37186件,同比增长31.1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39762人,同比增长27.3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9168人,同比增长23.21%。

  孙军工强调指出,对于严重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依法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核准,确保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同时,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审判工作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予以区别对待,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国际禁毒日】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联合国将今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确定为“希望的信息:药物使用障碍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

  1987年6月,联合国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关于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抵御毒品的危害。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将每年6月26日确定为“国际禁毒日”。

  吸毒和贩毒不仅威胁健康,还威胁着全球稳定和世界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有资料显示,毒品每年造成约20万人死亡,其中多数是年轻的使用者。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西 太原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取保候审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徐晋红律师 > 徐晋红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