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首例涉嫌危险驾驶罪案移送检察院公诉

时间:2015-07-07 16:23:43    文章分类:刑事新闻

  山西高速首例涉嫌危险驾驶罪案移送检察院公诉

 “查违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大会战开展以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七大队克服时效因素、取证难度大、审批环节繁复等诸多困难,高质高效、成功办理全支队首例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仅五天时间就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魏某移送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6月25日17时许,一支队七大队民警李堃、程鹏、秦飞在祁榆高速公路乔家大院收费站执勤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晋KYTXXX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满身酒气、浓烈刺鼻,于是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结果数值高达184 mg/100ml,超出醉酒驾驶标准(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2倍以上。根据以往工作经验,为进一步固定证据,确保程序合法、时效合法、措施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民警立即将其带至祁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品,随后经聘请山西晋安司法鉴定所对魏XX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验鉴定,最终显示结果为血液酒精含量为157.53mg/100ml ,确定为醉酒驾驶。

随后,办案民警立即将案卷整理后报经祁县公安局审批。6月26日祁县公安局将此案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并对驾驶人魏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接下来的几天,办案民警加班加点,补充资料,完善证据,不停奔波穿梭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之间,积极推动案件快速办理。经过五天日以继夜的辛勤工作,通过启动“轻刑快报”程序,7月2日,犯罪嫌疑人魏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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