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非法猎捕棘胸蛙等40余只获刑3年6个月

时间:2015-12-04 21:16:28    文章分类:典型案例


2015年12月04日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4日电(记者陈晓波)浙江临安市一男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还在自创的狩猎论坛上晒捕获后的“V”字手照片。近日,该男子被临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44岁的临安人叶某喜欢狩猎,并自创了名为“夹套天下狩猎论坛”的网站,在上面和网友“交流”狩猎经验,发布捕获野生动物的照片,甚至售卖一些禁用的狩猎工具。

 今年1月,一张叶某在网上“晒”出的照片在临安当地广泛传播。照片中,叶某右手抓住一只小鹿样的野生动物的角,左手摆出“V”字手造型。公安调查发现,叶某曾多次将猎杀野生动物的照片传至自创的网站上。不少网友纷纷发声谴责,并向林业、公安等部门举报。

 经查,2012年到2014年,叶某在未获得狩猎许可的情况下,在禁猎期内使用铁夹、吊杠等禁用的狩猎工具在临安市太阳镇范围内猎捕黄麂、棘胸蛙、五步蛇等野生保护动物共计40余只,用于食用或出售,如2014年3月,叶某以11000元的价格非法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鬣羚一只。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叶某的三名同伙也因非法运输、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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