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7 19:37:53 文章分类:律师文摘
主要刑事业绩:
山西蒲县某局长偷税案件(有期三年)
山西刘沟煤矿非法储存爆炸物案件(检方撤诉)
太原某村主任受贿案(有期三年);
太原陈某贩卖毒品案(死缓);
晋中孙某贩毒案(检方撤诉);
阳泉毕某贩毒案(死缓);
山西古交张某挪用公款案件(缓刑);
山西宁武县委副书记李某玩忽职守案件(有期三年);
山西铜业公司李某贪污案件(缓刑);
山西交通大厦魏某贪污案件(缓刑)
郝某强奸案(公安撤案,无罪释放);
太原孟某放火案(缓刑);
太原刘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件(无期);
太原袁某故意伤害案(改判四个月);
山西交城张某票据诈骗案件(有期十年);
刘某等盗窃富士康手机案(缓刑);
安徽孙某诈骗案(缓刑);
山西朔州惠某故意杀人案(无罪);
太原张某寻衅滋事案(缓刑);
朔州仝某贩卖毒品案(十年有期减为七年);
太原杨某非法邮寄弹药(朔州检察院不诉),;
四川何某贩毒案(无期),
朔州惠某故意杀人案(有期九年);
太原杨某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取消非法拘禁罪);
长治吕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无期);
晋中张某贪污罪(无罪)、侵占罪(无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年三个月)、单位行贿罪(六个月)、;
太原白某强奸案(太原中院二审发回重审);
运城杨某故意伤害案(十一年有期改判有期八年);
平遥侯某故意毁坏财物案(有期一年三个月);
长治董某贪污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