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没有追究伤害,一星期后可以追究吗

7月13日,因一个亲戚买房子借钱,父母未借,她辱骂我妈,说我妈不让借了。然后我姐姐与我妈去上她店里理论,结果她与她丈夫,父亲,及一个亲戚,把我姐姐打了,当时报案,派出所的人说是家务事,没有立案就走了。当时我姐姐感到腰疼,(被她打过后推倒),但是还能走动,事后回来,感觉不能站立,去医院看说腰椎扭伤,想着躺两天能好,但是现在一个星期之后还是腰疼的不能站立,而且她现在是哺乳期,喂小孩都困难,还不能上班,请问过一个星期了还能报案吗?看医生花了四五百元,及不能上班,这个费用怎么申请赔偿?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07-19-状态:未解决]
徐晋红律师的解答:

按照侵权要求民事赔偿

我咨询徐晋红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西 太原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取保候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徐晋红律师 > 徐晋红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