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内容

你好,请教你一个问题,现在公司要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条款里面有一条我觉得很不合理,具体是这样的“员工在三年合同期限内离职的,公司将扣除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的条款合理吗?我该怎么做?如果说双方都愿意解除合同的话,公司再扣除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合理吗?谢谢!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09-06-04-状态:未解决]
徐晋红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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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西 太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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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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