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题

应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在校生,在此我想咨询您一个牵涉到工伤的问题 ——我爸爸是一名政法机关的行政人员,他所在的机关部门是负责监督管理邪教及不法宗教的610办部门,平日里对工作也是极为负责的。在一次下班后,由于平时也需要与相应部门的人员协调工作,因此由于工作上的原因则请公安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鉴于当时那个月在我们那,法轮功分子的活动比较猖獗),讨论工作上的事情。您也应知道,在中国现在的这个社会中,官场上谈公事,请客吃饭这已成为一贯的形式了,同时,喝酒也在所难免了。饭后,我爸爸喝醉了些,另一部门的有位下属便说要送我爸回家,便没有叫家人自己来接了;(若是打电话叫来家人,便不会有后续一系列的事情了。)但是并没有将我爸爸安全送回家,只送至半路,在上楼的时候,我爸爸由于平日血压就略有些高,且腿有点缺钙,加之喝了点酒,就一个人从楼梯上摔了下来,造成脑部严重摔伤(现在家中,行动极为不便,说话也存在一定的障碍,由我妈在家照顾)。前期的手术及其他费用加起来约10万左右,当时全市各地同部门的只是在过年之际以捐款的形式捐款1万左右,加之政府的慰问金,约一万多。后期补脑手术费用也用了3万左右。我爸妈都是工薪阶层,加之我又在读大学,这笔费用对于我家来说还是挺大的。但是我们当地部门基本认定我爸这次事故的性质不属于工伤,原因是事出于8小时工作之外,这让我心中很难受。我爸爸从政20多年,难道最后竟然得到的是这种待遇吗?虽然出事的时间是8小时工作之外,但是关于饭局的事情则属于与工作相关的,谈的也是工作上的事情,并非一般的朋友聚会或是其他性质的请客吃饭;而且送我爸爸回家的人也没有尽到其应有的责任,将我爸爸送至家,而是其半路转回。难道这不应算是工伤吗?面对有关部门的这个非工伤的裁定让我很难接受。因此我想咨询一下您,请您给我些意见!

麻烦您了!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09-06-08-状态:未解决]
徐晋红律师的解答:

很难认定为工伤。

我咨询徐晋红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西 太原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取保候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徐晋红律师 > 徐晋红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