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一年前,租了一个公司的房子办学校,只签了一年的合同,甲方说一年后到期再续签多几年。今年合同到期一个月前,要求续签,乙方直接说不再续签,以各种理由说不租了,第一年装修那些投入了十几万,甲方也不赔偿损失。当时,签合同也没有说赔偿问题,只是说我们有优先租房的权利。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权啊。可以要求赔偿么。谢谢。
补充提问:
装修得到出租房的同意了的。当时合同上写的是:甲方考虑到乙方先期投入费用,若不遇国家政策性拆迁和自然灾害外,乙方具有优先续租权。现甲方以公司办公室不够用为由,不再续租。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12-28-状态:未解决]
王靓华律师的解答:
若装修是得到出租方同意的,可以要求出租方作出相应的补偿。一般来说优先租赁权是在同等条件下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