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取缔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
时间:2008-10-13 17:26:12 文章分类:法学阶梯
近来有一个非律师挑衅律师,应该辅导他学习下《律师法》。
中国律师业走进了需要调整和规范的时期了。2008年6月1日将开始执行的《律师法》对司法公正做出了重大贡献,比较明显的就是取缔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这将对中国的司法形象有巨大改善。
中国的司法腐败,最大原因就是因为存在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这是中国司法和美国司法的重大区别,有了这些可以随意腐败的群体,中国的司法怎么可能有公正呢?
中国律师已经发展到将近15万,其中北京2007年将有16000名律师,外地来北京的律师超过6000名,就这些数据来说,中国的司法考试制度已经为律师业带来了大量的人才贮备。存在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的历史时期已经结束了,是律师多的不需要取缔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了。
中国没有县没有律师,只是因为合伙所的限制而很多地方没有律师所,随着《律师法》的修改,没有县会没有律师所了。中国一些县没有律师所的原因也是因为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太多,多的和蚂蚁一样,律师所在这些县会被蚂蚁咬的无法生存。个人律师所的制度将会这些县带回大量的律师,而避免这些律师在中小城市注册而在这些县执业的尴尬情况。这些县的司法腐败情况也是中国最严重的地区,因为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除了搞司法腐败,都没有学过法律。
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的确让人厌恶,面对被淘汰所表现出来的素质也让人难堪。一些人将以前非律师收费的处罚规定删除,看作是开了口子。以后你们这些人不能够出现在法庭上,你们还怎么收费呢?
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没有诉讼代理资格,这些人代理诉讼则属于无效代理,不能够出现在法庭上,你收费你就收吧。
全国人大在这次诉讼法的修改中,也做了一个特别规定,将司法部以前规定的法律工作者的权限转移给人民法院,这其实也是对行政参与司法以及行政干涉司法做出的变革,是促进了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在可预见的未来,司法部对人民法院变相干涉的权力将继续缩小。
按照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许可公民代理的权力也将会受到约束,这将让那些没有业务素质,天天和法院折腾的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无生存的机会。最高人民法院会就此许可问题做出限制性的司法解释,这些限制条件将取缔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而又保留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具备近亲属关系、有一定法律常识等等。
中国政府在规范律师业的前提下,也必须规范诉讼代理资格,不然规范了律师,而大量的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无法无天,那就失去了规范的意义,而实际是将律师淘汰出中国。
取缔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律师业的规范才存在实际的价值,这是全国人大的共识,至于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的生存问题永远高不过司法公正的价值。你还司法考试都过不了,你跟谁谈生存?
法律工作者和公民代理专业户,可以成为律师所的助理,假如你们好好回家学学法律,律师还是会给你饭吃的,别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