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

我的车子买的全险。我的车子和另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我的全责,我车上有一个人受伤,有骨折,医药费大约用了5000元。我的保险公司告诉我,他们要扣除1000元,他们公司只能赔偿我4000元,而且不赔误工费。如果要赔误工费的话,那么他们就只赔超过11000的部分,其他找对方保险公司赔。他们说这是交强险规定了的。
但是因为当时我保险公司的办事员没有提醒我,我车上人伤,对方虽然没有责任,还是可以找对方保险公司赔部分医药费。所以当时处理完事故以后对方人车都走了,我也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我根本找不到对方。请问我是不是应该找我的保险公司赔偿所有损失?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09-09-07-状态:未解决]
杜戬 律师的解答:

好好研究下你的保险合同条款,投保时候保险公司的人有无明确告之免责的条款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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