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罚问题

我一朋友在1个月前帮公司收了680元的货款钱,在第二天上交的时候,钱被偷了,他也没上报,也没上交。于是做了一张假的单据,无金额。1个月后,公司发现了这张单据,但没查出。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本人知道后,就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还把钱也垫上了。公司领导知道后,对此作出了两种处罚:1、处罚金的两倍,写检查公告于众2、自动辞职后,工资和存款一分拿不到,请问公司的处罚正确吗?本身是不是已经严重犯罪?请问怎么处理这件事才算合理?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09-08-状态:未解决]
杜戬 律师的解答:

680元的货款,不是犯罪.但是你朋友做的非常不对

我咨询杜戬 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北中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邯郸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杜戬 律师 > 杜戬 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