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没有到期,我能提前要回来吗?

你好,我有个朋友,在2007年10月跟我借了四十万,期限是四年之内,但是我现在急需用钱,我能提前要回来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0-21-状态:已解决]
杜戬 律师的解答: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对借款期限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看你什么急需情况了,如果是真正的急需用钱,可以适用情形变更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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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中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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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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