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肇事人:曹佳烨 身份证号:130128199209141851,
曹立强 身份证号:132323196712240416,目前在石家庄承包建筑工程。
2009年9月 4日 我父亲出车祸 受伤住院。肇事司机弃车逃逸。
2009年9月11日 接到交管局桥西事故中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显示肇事人系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并于9月5日自首。负全责。
至此我以为事情应当很好处理,可是下边的事情是我怎么都想象不到的:
2009年月11日 接到告知财产保全书称伤者必须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未接到法院财产保全裁定将归还肇事者肇事车辆。
不得已,我在父亲仍旧在医院接收治疗,且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交给法院30000元用于保全肇事车辆.
2009年 9月16日 接到财产保全裁定 裁定书称:15日内没有起诉 将取消财产保全 只好于9月24日向桥西人民法院起诉 。
2009年10月13日 接到法院电话,称肇事者拒绝去法院领起诉书,起诉书无法送达肇事者,无奈,只好自己设法寻找肇事者。
察访过程中得知肇事方有以下诸多劣迹:
1.肇事车辆自2006年1月到将我父亲撞伤住院期间 共违章42次,欠缴罚款共计4900元,然而没有收到任何处罚。
2.深泽法院2009年4月判决肇事方拖欠工人工资败诉,但因肇事者多方藏匿,至今未能执行到位
3.留营法院称肇事方曾于几年前败诉一起建筑合同纠纷,至今仍未执行到位。
我在与肇事者交涉期间对方开始称在外出差,没有时间。后将手机停机后藏匿。我只好11月23日缴清诉讼费,请求法院予以邮寄送达,并于当日
缴清邮寄送达及公告送达款项。
11月23日至12月15日 我曾两次打电话向法院询问是否已经开始公告送达了,法院称必须要拿到邮寄送达回执。
我想请问:
1.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为什么通过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么难?
2.历时3年半,肇事42次,欠缴罚款4900元,为什么直到出交通事故,车跑不了了,才被扣下。
3.弃车逃逸,而且肇事者已经自首,伤者还在医院,为什么肇事者没有得到任何应有惩处。伤者也得不到任何赔偿。
4.肇事者负全责,为什么伤者在没有得到任何医疗补偿的情况下,还要掏钱进行财产保全。如果没钱治疗,肇事车就这样提走了吗?
5.为什么财产保全,起诉,法院都给伤者进行了时间限制,逾期不管了,然而在处理过程中从起诉到到现在两个多月了却连一个起诉书都没有送
到,邮寄送达还要一拖再拖。
6.照现在的效率就算最后胜诉,估计也要一年时间,保全的车辆估计快报废了,残值减去违章罚款,减去滞纳金,再减去停车费,恐怕早没了。财
产保全又有什么用。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12-15-状态:未解决]
杜戬 律师的解答:
肇事逃逸造成重伤的,也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