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事宜
今年3月25号晚8点,我哥帮工的一小工人17岁,无驾照,骑着哥哥的踏板车(小型摩托车)外出,车上载着嫂子和小侄女,在路口处有一辆收班的公交车飞速拐弯,撞过来,3人皆受伤。当时小侄女内脏轻伤,嫂子颅内出血,胸骨断裂。小工人左手摔断,肾破裂。经一个月的诊治,目前,3人病情皆已稳定。小侄女出院,嫂子脸未消肿,还在化瘀,小工人肾暂时保住,再做接手手术。
请问,这赔偿问题,该如何着手。
鸣谢各位懂行的大师。
补充提问:
当时是晚上8点,路口处没有红绿灯,小工是直行,公交司机是急速转弯,占用我方直行这道,撞飞了3人。事故发生了10来分钟,当家人接到消息赶过去的时候,只看到路人在进行救治,没有看到司机。
小工由于没有驾照,骑的又是机动车,载2人,属于超载行驶,交警判定为负次要责任。
小工要负次要责任,那么应该索赔多少才算合理。肇事方也要对小工进行赔偿吗。
现在CT查出嫂子胸骨4处骨折,小工刚刚做的手骨接骨手术。
而且,现在是3人受伤,请问是3人并作一案一同索赔,还是3分分开各自进行索赔处理。
如果日后小工的家人对我哥进行起诉,我哥需要对小工进行赔付吗。
谢谢各位了。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4-30-状态:未解决]
杨诗炳律师的解答:
1、首先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未赔偿到位部分根据交通事故双方各自过错比例承担。2、你方3人应作为原告起诉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3、如果小工是受你哥的派遣外出,有权要求你哥赔偿其最终未获赔偿到位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