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房地产项目融资中提供的法律服务 (提纲版)
时间:2008-05-04 22:33:20 作者:赵丽娜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一、作为项目方的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服务 区分战略投资者和金融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是指引企业的相同或者相关行业的企业。战略投资者愿意在公司管理上或技术上给予企业更大的支持。而金融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是其主要诉求。 由于两种投资者的诉求不同,那么在设计协议条款时要特别注意区别。尤其是公司的控制权、投资回报和退出机制上会不同。 项目控制权和股权回购条款安排 二、 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 (一) 项目投资的法律风险和风险防范策略 律师要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以避免法律风险 (二)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方法: 查阅书式文档,实地查看、走访查询、函证、内部查问、分析和总结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企业设立文件;股东出资文件;项目文件;企业的重大合同和协议;企业的重大债权债务;涉及项目公司的有关文件;权属文件;财务文件;企业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劳动关系;诉讼和其他程序;税务; 三、股权融资的优势和弊端分析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和股权融资中股权回购 股权融资的目的是使开发企业获得足够资金,资金使用届满时,投资者应根据事先约定推出股权。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出现投资者拒不退股的情形,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事先约定,取消提供资金一方的分红权,以迫使提供资金一方在能收回资金及收益的情形下按约定退股。使股权融资成为实质意义上的接待融资模式。 可以说,股权融资对于项目方而言最大的风险莫过于公司管理权的旁落。因此在设计合同和协议时候要注意特别条款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