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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债务
大概3个多月前一个沈阳的客户联系我拿货,我是浙江义乌的,他要求把货送到浙江诸暨的托运部发到沈阳去,货到诸暨托运部后由托运部代付一部分货款再有托运部担保其余货款货到后从沈阳汇进我的帐户.现在他到现在都不肯把钱汇来,我多次催他,他都是推拖,现在我打他手机他不接,马上就关机.这算不算诈骗啊,我有托运部的担保收条.
咨询者:
o198005
河北
[
咨询时间:2008-06-19
-
状态:未解决
]
赵丽娜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将沈阳客户跟托运部列为共同被告,起诉他们给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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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娜律师
执业机构:
河北省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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