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不该负民事责任?
我的老公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不到20天大学生,这个女孩还有男朋友的。他们一共见过3次面,第2次见面的时候由于喝酒发生了关系。事后我老公告诉她自己是结婚的人,事后的第2天她又去见别的男网友还玩了2天,第3天女孩发消息告诉我老公认他为哥哥并叫他晚上陪他聊天,我老公就答应了,他们见面的时候就聊了些女孩见网友的事情,她还提出想和我老公建立男女关系,我老公拒绝并说自己结婚不可能和她在一起的,还走在离女孩5米外的时候他回头不见女孩,但她的皮包在桥上,我老公第一时间叫人救援,但桥太高,天黑,等人来的时候女孩死亡了,经过刑侦调查女孩是自杀,但死者家属想要我们付民事责任,死者家属要我们赔偿5万,我们接受不了,请问你一下我们该不该付民事责任,向我们这样的情况我们要是人意道德补偿5000元或1万。我们过分吗?要是死者家属告到法院的话,请问法院会不会受理呢?要是法院受理了会裁决我们补偿的金额是多少?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05-13-状态:未解决]
吴正成律师的解答:
你好,法院可能会基于人道主义让你们对死者家属进行一定程度赔偿。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